近年来,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紧扣公平与效率,做精做细司法服务,出台《关于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程的行动方案》,深入开展“走访百家企业”暖企行动、巡回审判,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
数据显示,2023年1月至7月,梅县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涉企民商事案件1262件,诉讼标的达16.2亿元;受理涉企执行案件1356 件,执行到位金额达2.53 亿元;走访辖区企业25家,为企业提供精准司法服务。
依法严惩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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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日前,梅县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2021年3月至2021年10月期间,被告人徐某在未取得柴油零售许可情况下,在其经营停车场内,利用固定油罐箱和配备的过滤器、油表、油枪等加油设备,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销售柴油给他人,从中赚取差价,并通过转账、抵对运费等方式收取销售柴油的钱款,从中获利4000元。经统计,徐某销售柴油129603元。2021年10月,徐某经营的非法加油点被查获疑似柴油24.02吨。经鉴定,查获的疑似柴油,经抽样检验属于柴油馏分,符合0号车用柴油(VI)质量指标要求。
梅县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零售经营柴油,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今年以来,梅县区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结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秩序犯罪案件6件、损害企业利益犯罪案件5件、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2件,严惩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犯罪,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
持续优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机制
“你们要从正规渠道进货,摒弃侥幸心理,主动履行甄别义务,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合法经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在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诉个体工商户侵害商标权案的庭审现场,法官如是提醒在场多名经营者。
近日,梅县区法院以小额诉讼程序高效审结33件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诉梅州某些个体工商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平均用时13.4天,其中10天内结案17件。
该案审理法官第一时间阅卷,认真审查分析案情,梳理争议焦点,发现被告分散于梅州各县区且人数多,为高效审理,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法官优先引导当事人进行调解,着重向被诉个体户经营者释明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经过多次释法明理,24户个体户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构成侵权,表示愿意赔偿中粮公司经济损失,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其余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也已及时判决。
今年以来,梅县区法院持续优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机制,快速高效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共审结267件,平均用时 37.2天,其中调解撤诉案件 164件,调撤率为61.42%,以强有力的司法保护激发创新活力。
“刚柔并济”坚持善意文明执行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执行法官贯彻能动司法和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最终顺利执结5宗执行标的达3700万元的涉企案件。
此前,梅县区法院立案受理了5宗申请执行人某机械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某、吴某、惠州市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法院通过依法拍卖被执行人房产、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变卖被执行人车辆等方式,为某机械公司追回1300万元,被执行人仍拖欠3700万元,穷尽措施后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法院依法终结执行。但是,执行法官没有放弃,不间断地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希望他们能够寻求亲戚朋友的帮助,尽快清偿拖欠的款项。
功夫不负有心人,被执行人的朋友答应将其所持有的位于惠州市的别墅过户至某机械公司名下以抵偿被执行人所欠债务。经过多次协商,某机械公司最终同意上述别墅抵偿被执行人所欠的3700万元债务。
近日,在惠州市不动产交易中心,别墅过户至某机械公司名下,至此,历时多年的涉企执行案圆满落下帷幕。
多年来,梅县区法院将善意文明执行贯穿始终,在依法惩治“老赖”的同时,出台《关于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完善信用修复激励机制,灵活运用“预处罚”、屏蔽执行信息等举措,用心用情让执行既有“力度”,更显“温度”。今年以来,梅县区法院为9家涉企失信被执行人屏蔽执行信息,采用预处罚方式为企业执行到位金额187万余元,拘留4人,对违反限高令的郑某罚款1000元。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丘锐妮 通讯员 钟佛梅
来源 |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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